工程院2022年上半年度社会责任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7-30


一、安全管理

(一)安全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以来,持续实现 “四个零”安全目标,即杜绝了生产性责任一般重伤及以上事故,杜绝了三级生产性责任重大非死亡事故,杜绝了被服务方因我方责任导致的各类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杜绝了各类给工程院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安全事件。

(二)上半年安全管理要项工作落实情况

1.建章立制。

制定下发了《关于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工程院政〔2022〕1号)。结合集团公司关于推进地面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职业病防治管理的监管要求,制定了《工程院安全生产标准化暂行规定》和《工程院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试行)》。首次建立了安全管理正向激励机制,制定下发《安全管理责任监管考核办法(试行)》。以上三项制度均作为安全1号文附件,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2.严格落实“三重一大” 安全管控体系。

1)重大安全风险识别防控。从危险源、设备设施、人员、操作过程等四个方面,开展了2022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下发了《工程院2022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1月份以来,在年度风险清单的基础上,开展了月度辨识,共新排查风险8条,消除风险9条,目前在管控的118条风险均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经梳理分析,暂未发现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

2)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今年以来,迎接集团公司安全检查1次,组织开展安全监管15次并签署了安全监管笔录,共提出问题及要求65条。所查问题均以“五定表”形式限期整改,每月对前期所查问题开展回头看督查。经分析比对,暂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3)安全管理重点单位摸排梳理。

通过“回头看”督查,根据前期风险防控与隐患整改效果的条件变化情况,结合阶段性要项工作,每月摸排梳理安全管理重点单位,针对性制定管控措施并对照落实。

3.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治本攻坚。

为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各项任务落实,全面实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目标,执行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月调度机制,每月填报《淮河能源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和《淮河能源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报表》,制定下发了《工程院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治本攻坚工作方案》。梳理制定了工程院治本攻坚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了17项重点任务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目前已完成4项,其余13项正在有序推进。

4.紧盯阶段性要项工作贯彻落实。

1)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安全生产15条措施,制定了《工程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各单位从强化安全思想认识等15个方面开展全面自查,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安全保障。

2)强化春节、全国两会、五一等特殊时期的安全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安全警示教育、6月16日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集团公司“两会”前全面安全大排查、春节前后停复工检查、全国“两会”前后安全大排查、供用电和自建房安全专项自查、消防安全大检查、煤与瓦斯突出鉴定机构自查、防汛以及危化品和危废专项排查,举办了工程院2022年高温中暑应急演练。疫情期间执行安全信息日报告、日分析制度,累计分析安全信息近70份,有效确保了安全信息渠道畅通、风险隐患可控。

3)贯彻落实集团公司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工程院防汛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汛期安全自查、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等工作要求。

二、环保管理

(一)环保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以来,杜绝了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危险废物管理规范,保质保量完成了集团公司下达的环保任务。

(二)上半年环保管理要项工作落实情况

1.工程院党委会研究部署了环保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好集团公司各项环保制度要求,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工程院党委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研究了《2021年环保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要点》,并对近期环保要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开展了2021年度环保工作自评,并荣获集团公司2021年度环保先进单位。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的通知》(安全环保〔2022〕1号)要求,逐条对照考核内容及评分表进行了自评,自评报告按时上报安全环保部。1月底集团公司下发了《关于2021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考评情况的通报》,公布综合考评结果。工程院以总分第二名获得集团公司2021年度环保先进单位。

3.完成了工程院2021年度环保目标考核。

按照《工程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工程院政〔2021〕33号)有关规定和考核评分标准,结合日常环保监管检查情况,对纳入2021年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的7家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分,经工程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确定环保优秀单位为生态实验室、平安开诚公司、兴科计量公司,其他单位为环保合格单位,并下发了《关于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工程院办〔2022〕1号)。并在2021年度组织绩效考核中兑现。

4.进一步明确了环保管理机构及职能。

依据《关于工程院明确环保管理机构的批复》(淮能控股人力〔2022〕34号),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环保管理机构的通知》(工程院政〔2022〕48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工程院环保管理机构职能的通知》(工程院办〔2022〕21号),工程院机关安全技术部更名为安全环保技术部,明确安全环保技术部的环保职责。

5.认真开展了环保督察。

今年以来,组织开展环保督察15次并签署了监管笔录,提出问题及要求7条。所查问题均以“五定表”形式限期整改。

6.开展了2021年省环保督察反馈集团公司问题和集团公司环保评估问题的对照整改工作。

根据《印发淮河能源集团关于2021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清底、全面整改、全面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梳理了省环保督察反馈集团公司问题涉及工程院7项问题清单,进一步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期限,目前已整改完成4项,剩余3项正在稳步推进。2021年集团公司环保评估提出的5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7.配合完成了2022年度环保评估工作。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开展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评估的通知》要求,编制了《集团公司环保评估汇报材料》,参加启动会并汇报。对照《2022年环保评估资料准备清单》,先后提交各类资料640余项,并全程陪同专家现场核查。完成了评估报告意见反馈工作。

8.完成了季度环境风险排查和危化品、危废台账更新工作。

严格按照《淮南矿业集团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组织二级公司、研发中心开展2021年四季度和2022年一季度环境风险排查,更新了危化品和危废管理台账。季度环境保护风险排查报告和环境保护风险排查表按要求报送安全环保部。

9.开展了2022年“六”环境日和全国低碳日系列活动。

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工程院认真谋划,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投放宣传海报,展播“六环境日倡议书,悬挂宣传主题横幅,布置宣传展板,观看主题宣传片,开展主题党日、环保承诺签名和主题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了2022年“六”环境日和全国低碳日线上、线下系列活动。活动开展情况和有关图片按要求报送了安全环保部。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普及环境保护知识,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

10.推广应用环保管理信息化系统。

工程院内部环保信息化系统已于2021 12月24日通过正式验收并上线运行。自1月份以来,已完成录入环保检查整改记录、季度环境风险排查表、危废及危化品台账、环保制度、环保证照等各类环保基础资料58项。到目前为止,环保系统用户使用覆盖率100%,功能使用覆盖率100%,有效提升了环保管理信息化水平。

11. 完成了《淮河能源控股集团危险废物管理规定》、《淮河能源控股集团碳资产管理办法》、《碳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技术规格书》、集团公司“十四五” 绿色低碳发展等4项规划的意见反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