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院2020年度社会责任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31


一、安全工作

(一)安全目标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没有发生工伤事故,持续实现年初安全1号文规定的“四个零”安全目标。即杜绝了生产性责任一般重伤及以上事故,杜绝了三级生产性责任重大非死亡事故,杜绝了被服务方因我方责任导致的各类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杜绝了各类给工程院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安全事件。

(二)强化建章立制,进一步明确了全员安全责任制,并督促落实

结合管控模式调整,制定下发了《关于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平安院发〔2020〕001号)《煤炭开采国家工程技术研究院岗位安全责任制》(平安院发〔2020〕003号)《工程院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规定(暂行)》(平安院发〔2019〕67号)和《工程院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暂行)》(工程院政〔2020〕24号)《工程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试行)》(工程院政〔2020〕58号)《工程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程院政〔2020〕57号)等7项安全管理制度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三)严格落实“三重一大” 安全管控体系

1.重大安全风险识别防控

开展了2020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下发了《工程院2020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其中,黄色风险1项,蓝色风险22项,所有风险均明确了管控单位、管控负责人、责任人。

依据年度安全风险清单,跟踪督查了责任单位的管控情况,并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了月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暂未发现重大安全风险。其中“原煤质化验室搬迁后剩余有毒化学品”的风险,严格按照7月13日工程院安全办公会要求落实, 46瓶公安重点监管的剧毒、易制毒试剂存放在老龙眼试剂库,望井试剂库安装了排气扇、遮阳帘、防盗门,落实了双人双锁制度,配备了灭火器材,并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安全技术部每月开展一次现场安全督查,并作为安全办公会督办内容进行通报。兴科计量公司按要求签订了危废处置合同,并已于9月25日运输至马鞍山奥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环保处置。转移联单显示处置废弃试剂数量清楚、处置路径清晰、处置方式较完善,未对环境安全造成影响。集团公司安环部已于11月4日批复同意对原煤质化验室废弃化学试剂高风险事项予以销号。

深化安全风险排查管控,组织二级单位重点从危险源、设备设施、人员、操作过程等四个方面再辨识再评估,对风险数量、风险等级、防范措施等方面进一步补充完善,6月中旬形成了《工程院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通过协同办公平台邮件发送每一位职工。目前按既定的管控措施正常管控。

安全管理工作深入推进,组织排查了出具的科研或检测检验报告、测定的参数等资料中存在的关联安全风险点,并制定了相应的管控措施。

2.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迎接集团公司安全检查3次,组织开展安全监管30次并签署了安全监管笔录,提出问题及要求99条。下达安全监管函告1份。所查问题均以“五定表”形式限期整改,每月对前期所查问题开展回头看督查。经分析比对,暂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3.安全管理不放心、重点单位摸排梳理

根据前期风险防控与隐患整改的条件变化,结合实际,对各单位安全风险识别防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害岗位、重点工序综合摸排分析,确定年度内及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管理重点单位与专业领域为下表所列。

重点单位

专业领域风险点

平安瓦斯公司

10个驻外(省)项目部,点多线长管理分散、疫情防控带来监管困难;少数被服务单位管理与技术力量薄弱等因素,技术服务上存在安全风险及人员井下作业人身安全风险;雨雪天气驻外人员下矿途中,山路泥泞湿滑、山体滑坡、滚石带来的安全风险;出具的突出危险性鉴定、评估、区划等报告、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瓦斯基础参数等资料中存在的关联安全风险。

平安开诚公司

机械制造、电子加工、交通运输、行车叉车、起吊打运、登高作业、高压试验、皮带试验、强弱电器、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气瓶气样及其阀门和连接管路、油漆松香、烧焊作业、仓储、消防、密闭(有限)空间安全防护、井下安装调试等风险。

兴科计量公司

井上下在用产品无损检测,井下导线、高程联测操作人员人身安全;车间、实验室存在金属拉断、化学试剂、易制毒品、气瓶气样、危废处置、沉险区布点监测、密闭空间通排、消防等方面安全风险;电气实验室经常下矿进行电气试验检验,停送电、验放电环节存在与矿方配合失误发生意外的风险;带压设备、管路及其上方的连接系统存在爆裂风险;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测定的参数等资料中存在的关联安全风险。

4.防范较大事故

督促各施工地点、操作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关联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截止目前持续实现了年初安全1号文制定的 “四个零”安全目标,没有发生工伤事故。

(四)紧盯季节性、阶段性、重要节点安全管理工作

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转发了《关于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安全方案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家、省《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函》,强化岁末年初、春节、全国两会、国庆等特殊敏感时期的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会议、文件精神,开展了安全集中整治、安全警示教育、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专项活动,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有限(密闭)空间、危化品专项检查以及工程院2020年度消防应急演练。

、环保工作

    (一)实现了年度环保工作目标

全年未发生环境违法行为,杜绝了一般及以上环境事件,危险废物管理规范,保质保量的完成了集团公司下达的环保任务。

(二)健全了环保管理组织机构

工程院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主任、副主任、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职责。各二级公司分别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副职具体负责。

(三)完善了环保管理制度

下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两个文件和《工程院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办法》等七项环保管理制度,从环境保护组织领导、岗位责任、目标管理、环保设施监管、风险排查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完善了工程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四)按要求开展了环保督查并督促落实整改

1.环保督查

每季度对各单位及二级公司开展日常环保监督检查工作。全年共下发环保督查笔录16份,检查出问题29条,根据检查问题制定“五定表”,对在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到责任到人、整改落实到人。

2.环境保护风险排查

按照集团公司风险排查相关工作要求,按季度开展工程院环境保护风险排查工作。根据排查情况,编写环境保护风险排查报告并报送集团公司安环部。

(五)认真开展了环保宣传教育培训

1.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每两月召开一次工程院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贯彻学习国家、省、市和集团公司相关环境保护文件精神,通报工程院近期的环保工作,部署下阶段的环保重点工作任务。2020年共召开环保办公会6次,下发纪要6期。

2.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举办了主题为“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的“65”世界环境日和第29届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活动提高了职工环保意识,营造了保护生态环境文明的良好氛围

(六)圆满完成了各项重点环保任务

1.针对原煤质化验室遗留在煤炭销售分公司办公楼库房内的废弃化学试剂,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了环保处置,化解了存在的安全、环保风险。

2.受集团公司委托,圆满完成了集团公司21家单位的环保评估工作,对煤业公司10座选煤厂煤泥开展了样品收集和粒径、灰分等指标的委托测试工作,并获取了CMA和CNAS检测报告,编制了集团公司十四五《采煤沉陷治理规划》等5个环保专项规划,及谢一矿、李嘴孜矿、李一矿、新庄孜矿4对关闭矿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